脑干出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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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超市顺菜超市检查后发病,索赔16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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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片来自于网络

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最近公布了一起案件,65岁的楼某某去超市购物,结账离开时顺走了物品。在超市发现和其谈话后,老人在谈话过程中突然病倒,家人随后向超市索要近16万元的赔偿金。

法院审理认为超市没有过错,驳回了原告楼某某一方的所有诉讼请求。楼某一方不服已经提交上诉状,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做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决。

年12月21日上午,楼某某在超市购物。在出门的时候被超市的工作人员拦住了。

因为工作人员发现老人的表情和手上的环保袋有问题。检查收据后,他们发现环保袋里的莲藕和洋葱并没有付款。

工作人员立即向负责人报告了情况,负责人赶到后把老人扶进了办公室。进入办公室后不久,楼某突然出现头晕、呕吐、尿失禁等症状。

超市的负责人拨打了紧急报警电话和医疗救助电话。同时,超市员工对楼某实施按摩、擦拭、开敞通风等简单救助。

警察赶到现场后,他们和超市工作人员将楼某抬到路边的树下,超市工作人员也为楼某垫放了纸板,一同等待救护车救援,直到楼某某被救护车救走。经医院诊断,楼某某为脑干出血、呼吸衰竭、高血压病、脑出血后遗症。

事后,医院继续治疗。楼某某住院期间,超市的工作人员给他寄去了元现金。楼某家人因医疗费损失无法与某超市协商达成一致,遂诉至法院,要求某超市赔偿各项损失.31元。

楼某某平时有高血压和脑血管意外病史,这是由于他在购物时被发现不付款后情绪波动引起的。

法院认为楼某某有不诚实的购物行为,他的过错是第一位的。某超市未实施对楼某某的侵权行为,并在其患病后采取了处理措施,尽到了一般注意义务,故楼某某要求某超市赔偿各项损失.31元,依据不足,应当不予支持。

楼某某拒绝接受,提出上诉。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,维持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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