脑干出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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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2/11/28 19:33:00

“”、“五加二”、“白加黑”。

每一个职场人对这组词都不陌生。

成年人的世界,没有容易二字。

尤其是在大城市,通勤时间长,早上6点起,晚上能11点到家就不错了。

高压的工作常常导致伤病,我国法律将因工受伤、患病、死亡都认定为工伤,包括职业病。这一点大部分的人都知道,但有一点是大家所不知道的。

法律规定,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,也属于工伤。

也就是说,如果你本来就有某种疾病,虽然不是职业病,但只要是在工作时间、工作岗位发病导致死亡也属于工伤,又或者发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,只要发病到死亡之间不超过48小时,也算作工伤。

然而,所有涉及工伤认定的法条在实践中都会面临一个复杂的问题,

就是加班时的受伤、死亡能否算作工伤。

因为传统的工伤认定遵循两大条件:

1.在8小时工作实践内;

2.在单位或外出执行任务。

但现代人加班已是家常便饭,而且加班的地点和原因也是五花八门。例如双休前突然通知要出差,回家后客户要求改方案,都是家常便饭。

这种情况下如果出了事情,能否认定为工伤,才是法律实践中常常面临的难题。

下面我们就一起看一则真实的案例

案例简述

年11月5日,晚七点。

正在A水泥厂宿舍看视频的老张觉得有点饿,于是出门去买吃的。

走到厂门口时被工厂的电工老肖叫住,原来工厂门口的电缆断落了,老肖想让老张用铲车把他托起来,维修电缆。

老张平时在工厂主要负责材料装运,同时也需要协助厂区内的电工、机修工进行维修工作,没有固定工作时间。

老张听老肖说完后抬头看了看断落的电缆,谁知一低头就感到一阵眩晕,便坐在了旁边的护栏上休息。

随后厂门口来了一辆拉水泥的卡车,老肖就站在卡车上维修电缆。修理完后,老肖发现老张已经无法站立,于是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。

8点左右,救护车将医院抢救。医院急诊后结果为严重脑出血。当晚10点,医院向老张家属下达《病危(病重)通知书》,告知因为脑干出血量太大,已没有救治希望。

家属为遵循“将最后一口气留在家中”的风俗,为办理了出院手续。11月6日,晚6点,老张在家中死亡。

11月22日,A水泥厂就老张的死亡向当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。十几天后,人社局认为老张的死亡不构成工伤。老张的家属不服,提起了行*诉讼,要求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的决定。

这个案子经过了一审和二审两次审判。一审法院认为,协助老肖维修电缆在老张的职责范围内,所以他是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的疾病,所以应当是工伤。

但二审时,法院认为老张是自行前往厂外购物的路途中遇到老肖的,而不是老肖主动要求他出门帮忙的,而且老肖请求协助时老张并未明确表示同意,也并未实际参与维修电缆。

所以客观上,老张没有实施协助老肖维修电缆的行为,因此,不能认为老张属于工伤。

双哥说法

这个案子就是典型的加班时间出事能否认定工伤。

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,如何判断当时是在加班。只要确定是在加班,那么是否工伤就很好认定了,本案也是如此。

二审法院之所以认为老张不是工伤的原因就在于,老张并不是主动去厂门口提供维修帮助,只是凑巧经过。虽然老肖提出了协助的请求,但是老张还没来得及答应就病发了,之后也没有进行任何工作操作。

所以法院认为老张不能算是加班,最多只能算是快要加班之前发病,所以不能算作工伤。

总结

1.是否加班的问题。虽然说劳动法确实是严格保护劳动者,但是否加班这个问题,有时其实很难判断。最简单的一个例子,如果老板让在非工作时间办理公事,可以认为是加班,但如果是办理私事呢?可能就会出现争议。

再例如,你回家之后客户通知你方案不满意,要求你明天上午改好给他,但事实上明天上午再改肯定来不及,只能连夜改,这算不算加班?

所以判断是否加班有时很复杂。我们只能建议你,无论什么情况,如果不在办公场所加班,可以想办法变相告知老板或部门经理,能获得他们明确的同意当然更好。

2.工伤的认定。工伤认定由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负责,出现工伤后,单位要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。如果单位不申请,近亲属可以直接申请。

3.不服的处理。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,只能以人社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*诉讼,要求撤销人社局的认定。

(文中案例为真实案例,为保护当事人隐私,均采用化名,如有雷同纯属巧合)

撰文:Lawyer_C

编辑:热水袋

运营:罗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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